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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8 11:33:00 | 来源: | 点击:

阳职组字[2021]5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精神,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的要求,依据《阳新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阳宣文[2016]11号】,为确保阳新县职业教育中心正确的办学方向,切实完成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就意识形态工作通知如下:

  • 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长:肖绪权    党委书记      

     柯      校长

副组长:孙典松    纪检书记书记   冯卫东   副校长

柯于豹    副校长              副校长

 员:学校各内设科室(处、中心)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各学部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意识形态管理第一责任,负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主体办。

主体办柯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团委、学工处、教务处、成教处、奥鹏中心、工会、关工委(办)、网信办、各学部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为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校党委要求,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完善意识形态管理体制建设

1、学习教育制度。学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关于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专题学习与讨论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

3、舆情管理机制。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学校舆情信息员、管理员,时刻关注、慎重对待重大舆情。发现负面舆情要高度重视,主动有效控制事态、第一时间报告、做好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处理。

4、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举措时,要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抓住关键环节,掌控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钉钉、微博、QQ、微信、论坛等的监管力度。学校行政办公室和网信办等相关科室为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加强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中职教务处、成教处和奥鹏中心等相关科室为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各自对所管理业务负监管责任。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允许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现实虚无主义言论。严把课程开、教材关。严格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加强课堂教学监管力度,确保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新教师入职前除对其职业能力测评外,必须由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政治宣讲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把思政教师资格审核关,思政课教师必须经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查考核才能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上岗与管理;定期对教师进行政治觉悟培训。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全面推进“五个校园”建设,充分利用环境育人功能,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学生自治”功能。

5、加强对非共产党员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老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四、加大检查督导,增强对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制。

1、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工作、科室和学部的意识形态管理负领导责任。

2、 各支部、科室(学部、中心)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进行问责和约谈,报教育局党组备案,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交由上级机关处理。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中共阳新县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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