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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职教中心就业保障承诺书

阳新职教中心就业保障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3-04-26 09:50:25 | 来源: | 点击: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学校向社会、家长、学生作以下承诺:
一、学校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实习、就业环境。
二、学校按照学生所选专业和规定的学制授完全部课程后,安排学生就业。月薪在1200—3000之间,若因学校原因,学生未达到所承诺的月薪,学校将重新安排就业。
三、本着“优生优推”的原则,对在校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及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校将优先推荐到企业的优秀岗位上。
四、对任何专业的学生就业后,学校跟踪服务三年,三年内不满意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重新安排,直到满意为止。
五、对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安置就业或者推迟安置就业。
1.在校学习期间严重违纪或者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在校期间专业分不及格者。
3.根据学制未交清学费者。
4.未达到《劳动法》法定年龄者。
5.患有遗传病、精神病、身体严重残疾者。
6.由于个人健康原因等无法安置者。
六、如果因自身原因在用人单位违法乱纪被辞退的,由学生自己负责后果。学校也不再重新安排就业。
七、若学生要求自主就业,应写出书面申请。同时不享受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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